(1).俗谓正月十五上元节天官赐福于人。宋吴自牧《梦粱录·元宵》:“正月十五日元夕节,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。”孙锦标《通俗常言疏证·祸福》:“天官赐福:梁元帝旨要:‘上元为天官赐福之辰。’”
(2).旧日戏曲舞台有演天官赐福以徼吉利者。亦泛指上天赐福。柳青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十八章:“不识字的前清老汉,喜欢经常对民国年出生的庄稼人,讲解‘天官赐福’四个字的深刻含意……他认为:老天和官家是无上权威,人都应当听任天官的安排,不可以违拗。”柳青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十八章:“这也是天官赐福喀!我的天!要不是天意……要不是官家派工作人来分地,庄稼人敢动吗?”参见“三官”。
天官的解释.官名。《周礼》分设六官,以天官冢宰居首,总御百官。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为天官,旋复旧。后世亦称吏部为天官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淳熙十二年》:“今天官诸选,条目猥多,法例参错,吏姦深远。”
赐福的解释赐以福泽。《红楼梦》第二五回:“我笑如来佛比人还忙,又要化度众生;又要保佑人家病痛……这如今宝玉、凤姐姐病了,又烧香还愿,赐福消灾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:“关